这世上是有鬼的,只是常人见不到罢了。

    霍归是个御鬼师,天生的阴阳眼,打小就能看见鬼,家里人嫌他不干净,就寻了个没人的夜里把他丢在了山上一处坟岗上。若不是碰着个老道路过,怕是没命活到现在了。

    霍归跟着老道走遍了大江南北,一手御百鬼的本事学得倒是通透,一直到他十五岁,老道命数将尽去了以后,霍归又成了单单的一个人。

    他一直说,鬼见得多了,再看看人世,是也不比邪祟干净多少。

    霍归性子寡淡,世间万物皆不入眼,老道活着的时候尚还有个念想,待老道去了,他便越发无欲无求起来。凡事不求个道理规矩,只求个乐意。若说他是胆大妄为,也是不为过的。

    只是他本应如此,如果他未到过云城,未见过沈赴江的话,他该是一生无牵无挂的。

    霍归到云城时,恰是个春天。乱世当头,各大军阀派系相争,平静下帮着的是波涛暗涌,老百姓却还是照旧生活。只是这些都和霍归无关,他只在乎这大好春景,如果没人欣赏,也是浪费了。

    云城的春天是极美的,地处南方,燕子裁柳,杏花微雨,道上的姑娘都打起了油纸伞,三三两两的,娉婷袅娜。沿月梨河而建的居安楼是顶好的酒楼,在一片儿酒楼群聚的地界儿也是不遑多让的。

    居安楼绝好的是酒,霍归来了云城也有三五天了,每日都少不得来这儿喝上几杯。坐在靠窗边儿的位置,临近着街道,不瞧人面只是为了听个热闹。

    今日好像有些奇怪,霍归探头瞧了瞧,这城里的兵卒好似比往日要多上不少,像是在警备着什么。霍归抬手招来小二,靠在窗边儿,一手拎着酒杯,懒洋洋地耷拉着眼皮,漫不经心地问道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“客官外地人吧?那您是不知道的,今日是沈将军回城的日子,威风着呢。”

    “沈将军?”

    “就是沈赴江沈将军。”

    “哦?那你说的这沈将军,怎么个威风法?”

    “沈将军虽然是个大官儿,可年轻着呢,这不又打了胜仗。要不是有沈将军啊,云城指不定得乱呢……”

    霍归听他这么说,心里对这“沈将军”倒是感兴趣起来。沈赴江的名字他不是没听说过,不到而立,就成了割据一方的地方头子,倒是不可多得。

    正这么想着,忽然听到一阵响动,霍归循声望去——嚯!好英气的男人。

    男人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,腰带勾勒出腰身,腰间还挂着一把□□、一柄长剑,军裤贴着修长的腿没入锃亮的皮靴。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五官俊朗,一双桃花眼漂亮极了,偏偏又带着杀气,一抬眼周围的空气都冷峭了不少。

    霍归隐约听到有人称他“沈将军”,才恍然他就是沈赴江。

    沈赴江带着战场上下来的血气,还有属于上位者的说一不二的气场,容貌好看却也野得很。像一把野火,灼得人不敢接近。

    但霍归注意的却不止是这个,他还看见沈赴江肩膀上趴了一只小鬼。

    战场上血腥重,难免惹上不干不净的东西。

    霍归拈着杯子,冲着沈赴江的方向打了个响指,小鬼应声而散。对付这种懵懵懂懂的小鬼用不着多深奥的术法,甚至他都不用动手,过上几天没依没靠的,自己就散去了。霍归偏要动手替沈赴江除了去,也不过是看着沈赴江皮囊好看罢了。

    世人皆爱美,爱己美,也爱别人的美。

    响指声虽然不大,沈赴江还是听见了,顺着声音看去——靠在窗边坐着一个男人,皮肤好像有些过于苍白了,耷拉着眼皮看上去没什么精神,嘴角似笑非笑的挑着,肩上还挂了个奇怪的木娃娃。披着一件宽袖外袍,手上拿着一杆玉嘴烟杆,手腕戴着一串佛珠,仔细看去自手腕起往上走还纹着朱红色的乱七八糟的纹路,倒像是什么符箓。